上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官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官网
“守合同重信用”网商企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为了加强企业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开展“守合同重”公示活动已有20余年。
浙江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办法|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活动,依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和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是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公示单位)依企业自愿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将其合同等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行为。|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每年开展一次。|第三条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遵循自愿参加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诚实原则,激励原则,非行政救济原则。|第四条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实行辖区申报完成、分级公示与分级管理制度。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企业,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公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企业,县(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公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企业。|市级公示单位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委托县(市、区)级公示单位公示管理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企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的“守合同重”公示企业应当加强帮扶和指导。|第五条 全省范围内依法登记申报的企业,经企业法人认证、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
浙江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守合同重信用申报?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办法|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活动,依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和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是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公示单位)依企业自愿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将其合同等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行为。|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每年开展一次。|第三条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遵循自愿参加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诚实原则,激励原则,非行政救济原则。|第四条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实行辖区申报完成、分级公示与分级管理制度。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企业,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公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企业,县(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公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企业。|市级公示单位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委托县(市、区)级公示单位公示管理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企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的“守合同重”公示企业应当加强帮扶和指导。|第五条 全省范围内依法登记申报的企业,经企业法人认证、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请表?
广东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申请表广东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年度)企业iso认证流程建议加盖AAA企业信用认证申报号法定代表人签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经办人所属协会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活动(一)领取并开业满一年;(二)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三)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四)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五)同意由工商部门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重公示平台公示。
二、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二)加盖AAA企业信用认证的企业复印件;(三)企业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AAA企业信用认证;(四)已被公示为前一年度的守合同重企业的,提交前一年度守合同重企业公示证书原件;(五)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填表说明(一)凡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填写此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AAA企业信用认证,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部门审核。(二)本表用电脑打印,要求内容完整、字体清楚、数字准确。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活动,依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和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是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公示单位)依企业自愿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将其合同等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行为。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每年开展一次。第三条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遵循自愿参加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诚实原则,激励原则,非行政救济原则。第四条 浙江省“守合同重”企业公示实行辖区申报完成、分级公示与分级管理制度。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企业,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公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企业,县(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单位)公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企业。市级公示单位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委托县(市、区)级公示单位公示管理浙江省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公示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申报企业的合同和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公示单位可以委托下级单位开展实地核实工作。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