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文山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
求山东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报材料之合同管理制度?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条 管理制度概述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合同,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合同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办卖合同、非经营性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及各类其他协议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2、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重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等事项。
3、公司规定的其他事务。 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公司合同管理机构由合同评审小组、法律专员组成,认证老师人事处负责合同指导合同归档管理,在公司董事长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条 管理制度概述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合同,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合同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办卖合同、非经营性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及各类其他协议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2、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重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等事项。
3、公司规定的其他事务。
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公司合同管理机构由合同评审小组、法律专员组成,认证老师人事处负责合同指导合同归档管理,在公司董事长、分管副总的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业务部门制订合同。
2、管理实施办法,负责起草公司合同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2、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纠纷处理等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日常经营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咨询;
4、负责代理公司及时处理发生各类合同纠纷;
5、协助进行公司合同文本的和案件卷宗归档工作。
6、公司规定的其他相关事务;
公司各部门应指定有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应及时交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章 工作规定
第四条 合同管理规定
1、合同的起草:属于重大合同范围的合同,由法律顾问单位和法律专员先行拟稿,公司的一般性、日常性合同由公司、各部门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为保证日常交易关系的稳定性和原有模式的连贯性,公司、各部门与客户
具有长期履约关系的,有长期履行的自用合同版本的,如无重大事项申报,应继
续使用该合同版本签约,由经办人按合同起草的要求填写;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
规书面形式。任何有疑问和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咨询。
借款协议应使用提供的格式文本,工程iso认证、施工建设合同应使用
单位规定的相关格式文本。
2、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按规定须评审的合同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3、认证委托: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认证委托制度,签订重大合同应先取得认证委托书,并在认证范围内签订合同。
4、前期调查:经办部门合同签订前,应对法人背景进行调查,如是自然人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司、各部门与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履约关系的,经办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背景进行调查。
5、合同AAA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证: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应要求填写AAA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证使用申请单,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6、合同审查:经办部门应将准备签约的重大合同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应在时限内会同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部门负责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负责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小组的要求,负责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重大合同签署前须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该合同是否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履行信息披露,完善相关审议程序后方能签署。合同签署后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合同履行: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涉及履行的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对某些特殊情况应向合同管理机构请示,由合同管理机构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协商决定。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备案员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合同履行中所有收据等相关凭证必需是书面形式并有签字盖章。
8、合同申报: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申报、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咨询、如标的、价款、期限等重大事项申报应向合同管理机构备案,所有补充协议或者申报、解除合同都必需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签字盖章。
一般性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内容申报的,履行部门应当将申报内容报
告部门经理,所有补充协议或者申报后的合同都必需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签字盖
章。
9、违约行为: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共同商定应对措施。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10、履行遗留: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合同管理机构,由合同管理机构协助分管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1
1、履行完毕:合同履行完毕后,公司、 各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整理归档。
1
2、法律责任: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一)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三)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单位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合同归档
第五条 合同归档规定
1、公司合同实行归档备案管理。公司属于重大合同的由认证老师人事处档案管理员建立台账统一管理,各部门日常一般性合同由各部门自行备案管理。
2、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由认证老师人事处留存合同原件及附件(往来邮件、传真),并填写合同归口记录表。经办部门留存合同复印件及附件(往来邮件、传真)。
3、各部门应遵守上述原则安排人员统一归档管理合同。
4、合同内容属于公司保密制度范围内的规定内容应当标注密级。
第四章 合同交接
第六条 合同交接规定
1、为防止人员离职或岗位调动时,避免合同履行出现瑕疵,出现合同履行不当,降低法律风险,公司实行严格的合同交接程序。
2、公司人员离职或岗位调动时,应将所负责的合同履行情况详细写成书面报告,严禁报告不实,填写虚事实。
3、公司人员离职或岗位调动时,对合同期限已结束的,应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现是否存在呆帐、坏帐或拖欠价款的事项,如存在应及时报告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4、公司人员离职或岗位调动时,应严格遵守上述交接程序规定,未按规定执行因此所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瑕疵履行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合 同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条 管理制度概述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合同,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合同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办卖合同、非经营性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及各类其他协议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2、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重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等事项。
3、公司规定的其他事务。
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公司合同管理机构由合同评审小组、法律专员组成,认证老师人事处负责合同指导合同归档管理,在公司董事长、分管副总的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业务部门制订合同。
2、管理实施办法,负责起草公司合同格式文本,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2、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纠纷处理等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日常经营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咨询;
4、负责代理公司及时处理发生各类合同纠纷;
5、协助进行公司合同文本的和案件卷宗归档工作。
6、公司规定的其他相关事务;
公司各部门应指定有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应及时交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章 工作规定
第四条 合同管理规定
1、合同的起草:属于重大合同范围的合同,由法律顾问单位和法律专员先行拟稿,公司的一般性、日常性合同由公司、各部门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为保证日常交易关系的稳定性和原有模式的连贯性,公司、各部门与客户
具有长期履约关系的,有长期履行的自用合同版本的,如无重大事项申报,应继
续使用该合同版本签约,由经办人按合同起草的要求填写;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
规书面形式。任何有疑问和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咨询。
借款协议应使用提供的格式文本,工程iso认证、施工建设合同应使用
单位规定的相关格式文本。
2、合同的签订: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按规定须评审的合同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3、认证委托: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认证委托制度,签订重大合同应先取得认证委托书,并在认证范围内签订合同。
4、前期调查:经办部门合同签订前,应对法人背景进行调查,如是自然人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司、各部门与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履约关系的,经办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背景进行调查。
5、合同AAA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证: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应要求填写AAA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证使用申请单,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6、合同审查:经办部门应将准备签约的重大合同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应在时限内会同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部门负责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负责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小组的要求,负责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重大合同签署前须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该合同是否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履行信息披露,完善相关审议程序后方能签署。合同签署后需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合同履行: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涉及履行的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对某些特殊情况应向合同管理机构请示,由合同管理机构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协商决定。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备案员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合同履行中所有收据等相关凭证必需是书面形式并有签字盖章。
8、合同申报: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申报、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咨询、如标的、价款、期限等重大事项申报应向合同管理机构备案,所有补充协议或者申报、解除合同都必需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签字盖章。
一般性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内容申报的,履行部门应当将申报内容报
告部门经理,所有补充协议或者申报后的合同都必需用书面形式,并进行签字盖
章。
9、违约行为: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共同商定应对措施。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10、履行遗留: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合同管理机构,由合同管理机构协助分管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1
1、履行完毕:合同履行完毕后,公司、 各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整理归档。
1
2、法律责任: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一)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三)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单位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合同归档
第五条 合同归档规定
1、公司合同实行归档备案管理。公司属于重大合同的由认证老师人事处档案管理员建立台账统一管理,各部门日常一般性合同由各部门自行备案管理。
2、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由认证老师人事处留存合同原件及附件(往来邮件、传真),并填写合同归口记录表。经办部门留存合同复印件及附件(往来邮件、传真)。
3、各部门应遵守上述原则安排人员统一归档管理合同。
4、合同内容属于公司保密制度范围内的规定内容应当标注密级。
第四章 合同交接
第六条 合同交接规定
1、为防止人员离职或岗位调动时,避免合同履行出现瑕疵,出现合同履行不当,降低法律风险,公司实行严格的合同交接程序。
2、公司人员离职或岗位调动时,应将所负责的合同履行情况详细写成书面报告,严禁报告不实,填写虚事实。
3、公司人员离职或岗位调动时,对合同期限已结束的,应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现是否存在呆帐、坏帐或拖欠价款的事项,如存在应及时报告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4、公司人员离职或岗位调动时,应严格遵守上述交接程序规定,未按规定执行因此所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瑕疵履行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怎么申报?
守合同重企业的申请时间是每年1-1~3-15,目前申请时间已过。我们有自己的渠道,今周是最后报名的截止时间,只需要填写一份申请表和提供企业就可以了。 望采纳~
一般来说有两种途径,一是企业到当地工商局申请,流程的话那边有工作人员会有介绍; 其次可以委托有企业管理咨询资质的公司进行办理咨询,只需要提供简单的企业资料和填写一份申请表即可,收费的话根据地区不同,在3000-6000元不等。
主要是看地区和发证单位落款,分市和省级工商部门盖章,如果是委托咨询公司办理咨询的话,费用一般在3000-6000元不等。
怎么申报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一般来说有两种途径,一是企业到当地工商局申请,流程的话那边有工作人员会有介绍; 其次可以委托有企业管理咨询资质的公司进行办理咨询,只需要提供简单的企业资料和填写一份申请表即可,收费的话根据地区不同,在3000-6000元不等。
自己申请,或者找机构,价格比价低。
一般来说有两种途径,一是企业到当地工商局申请,流程的话那边有工作人员会有介绍; 其次可以委托有企业管理咨询资质的公司进行办理咨询,只需要提供简单的企业资料和填写一份申请表即可,收费的话根据地区不同,在3000-6000元不等。
申报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什么用?
守合同重企业主要还是有利于建立企业的评级,有利于企业良好形象的树立。详情您可以百度搜索(广东建咨集团)了解详细,...
申报可以先向区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A级,条件成熟后再申报广州市级AA级,甚至广东省AAA级,相对应的级别越低越容易申报成...
守合同重企业认定项企业荣誉性质实力证明相结合认证咨询。详情您可以百度搜索(广东建咨集团)了解详细,希望可以帮到您!
山东省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如何申请?
向所在地工商局申报。 [申报材料]:
1、申请参加重合同守企业报告;
2、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章程);
3、法定代表人和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签订、管理岗位资格 培训证书复印件;
4、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省级重合同守企业称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获得市地级或省直重合同守企业称号的证明;
2、当年的合同综合台帐。
山东省重合同守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培育企业的商业道德,规范重合同守企业的认定工作,全面推行合同管理制度,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合同守企业(包括省级重合同守企业和市级重合同守企业,下同)是工商 行政管理单位和企业合同管理协会,根据《山东省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和单位工商局的有关要求,对企业信誉状况和合同管理水平的认定。
第三条 经工商行政管理单位登记申报的各类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以申请“重合同守企业”称号。
第四条 省级重合同守企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企业合同管理协会认定;市级重合同守企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认定,原来以市单位名义认定的由市单位认定。
第五条 重合同守企业采取企业自愿参加、随时申请、随时考核,定期认定,统一公告和年度审核的形式进行认定和管理。
第六条 重合同守企业在对外经营和刊播广告、招投标时,可出示“重合同守企业证书”,作为企业的合同信誉证明。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七条 市级重合同守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领导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企业合同管理协会,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企业对外经济往来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申报、解除者外,必须认真全面地履行。发生合同纠纷后,主动依法处理。
四、企业有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和签订人员实行凭资格证书上岗制度。
五、企业有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达到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行为规范化。
六、企业合同管理与生产经营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七、企业必须是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会员。
第八条 省级重合同守企业除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市级重合同守企业(省局登记管理企业除外);
二、企业规模一般中型以上;
三、企业上缴单位利税在同行业中占上游水平;
四、企业必须是省企业合同管理协会会员。
第三章 考核内容第九条 重合同守企业考核内容。
一、企业领导对实行合同制有较高的认识,对合同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知识比较了解,能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企业领导和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签订、管理人员经过工商行政管理单位组织的合同管理岗位资格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二、企业签订合同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质检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和因双方当事人协商申报、解除合同外,书面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四、企业合同管理职责明确,管理规范。
(一)企业有合同专管或兼管机构。
(二)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
(三)合同管理人员和签订人员均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认证,实行持证上岗。
(四)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人员责任明确、考核指标具体、监督管理作用发挥得好。
(五)合同管理人员热爱本职工作,比较熟悉合同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业务,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五、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到位。
(一)有适合企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二)有合同台帐、合同档案、用户档案及合同签订、履行、会签、审批等文书表格,各类文书表格填写认真工整,便于查找、统计。
(三)能经常检查各项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针对形势发展和企业经营中出观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六、企业信誉良好,经济效益突出。
(一)企业的人均销售收入、人均利税在本地同行业居先进水平。
(二)企业的iso三体系认证质量符合单位标准,在本地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因发生合同纠纷经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情况;无违反法律法规被处罚或提起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情况。(四)能够利用合同管理手段,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
第四章 认定程序第十条 市级重合同守企业的认定程序。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申报的企业,直接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提出申请;在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申报的企业,先向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初审合格后,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推荐。
第十一条 省级重合同守企业的认定程序。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申报的企业,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企业合同管理协会申报;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申报的企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初审合格后,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企业合同管理协会推荐。
第十二条 申请市级重合同守企业称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参加重合同守企业报告;
二、企业副本有效复印件;
三、《重合同守企业呈批表》;
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章程);
五、法定代表人和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签订、管理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复印件;
六、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申请省级重合同守企业称号时,除提交第十二条应交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市级重合同守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认定企业规模的证明;
三、合同管理机构和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任命iso三体系认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 申报完成单位通过对申请材料的审查,认为符合申报完成条件的,接受申请;不符合申报完成条件的,退回申请。
第十五条 对接受申请的企业,由申报完成单位组织进行考核。上级单位可委托下级单位进行考核。下级单位应将考核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单位审查。
第十六条 对考核审查合格的企业,认定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周;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认定为重合同守企业,颁发牌匾、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十七条 对重合同守企业,实行年审制度。企业于每年的2-4月份向认定单位申请年审,年审合格的,由认定单位在“重合同守企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戳记;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可委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辖区内的省级重合同守企业进行年审,必要时也可直接对企业进行年审。年审情况于每年的五月底前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十八条重合同守企业年审需提交年审报告书和重合同守企业证书。
第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对重合同守企业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重合同守企业档案,对重合同守企业的状况和行为随时记录备查。
第二十条 重合同守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限三个月内整改。
一、签订合同不使用《法人认证委托书》的;
二、合同条款不规范的;
三、合同应当登记、鉴证而不登记、鉴证的;
四、合同管理机构、制度(章程)不完善、合同管理人员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
五、合同台帐、档案管理混乱的;
六、对方违约而不及时追究的;
七、其他与重合同守企业不符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重合同守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单位撤销其称号:
一、申请重合同守企业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的;
二、由本办法第二十条所列情形,且在认定单位通知整改期限内不能按期整改的;
三、故意违约或者有欺诈行为的;
四、发生合同纠纷,不执行调解协议、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
五、不能按时进行年审的;
六、无故不缴纳合同管理协会会员费的。
第二十二条 被撤销的重合同守企业,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将重合同守企业证书、牌匾送交认定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
被撤销的重合同守企业,由原认定单位予以公告。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有关重合同守企业认定管理中的表格式样、证书、牌匾、年审戳记,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企业合同管理协会统一印制。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重合同守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拿着资料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咨询。
一、申报重合同守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已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前置许可(指各类法定的前置审批手续或许可证),
并依法领取相关证、照;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一致的经营场所;
(三)开业已满二个iso认证老师年度,无经营性亏损,经济效益较好;
(四)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制度。
二、申报重合同守企业,应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有效的企业副本和各类行政许可的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认证委托书;
(四)重合同守企业登记表;
(五)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
件复印件;
(六)企业信息评价表;
(七)本企业上两年度经iso认证老师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
量表》;
(八)申报上一级重合同守企业的,提交已经认定的重合同守企业证书复印件;
(九)认定单位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